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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城市大学潘海华教授来我院讲学

时间:2015-04-17 09:30来源:未知作者:admin点击:
4月9日上午,香港城市大学潘海华教授在我院3408教室作了题为从罗曼语和斯拉夫语看给的句法功能的讲座。讲座由我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所长王勇教授主持,我院部分教师
4月9日上午,香港城市大学潘海华教授在我院3408教室作了题为“从罗曼语和斯拉夫语看‘给’的句法功能”的讲座。讲座由我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所长王勇教授主持,我院部分教师和语言学专业博士生、硕士生聆听了此次讲座。
潘海华教授是香港城市大学中文、翻译及语言学系博士生导师,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兼职研究员,华中科技大学中文系及湖南大学语言学系客座教授,兼任《当代语言学》、《现代外语》、《Language Research》(韩国)编委,以及《当代语言学》、《外国语》、《中国语文》、《现代外语》、《语言研究》、《Computer Processing of Oriental Languages》、《Journal of Linguistics》、《Journal of Pragmatics》等国内外知名杂志匿名评委。
潘海华教授首先结合真实例句指出,“给”可以出现在如下八种句式中:把字句、被动句、非宾格不及物动词句、受事主语句、被把共现句、动词拷贝句、连字焦点句以及V得句。接着,潘教授提出了研究问题:“给”在八种句式中是否具有同一性质?如果是,其句法功能是什么?他给出了自己的观点,认为“给”类似于罗曼语族和斯拉夫语族(罗斯语)的附缀“SE”,是一个功能兼容的附缀,能够标记多种句法变化,如逆动话、被动化和中动化。从结构看,“给”出现的八类句法都涉及动词直接(底层)宾语的离位,“给”因此可以统一为谓语动词所带的宾语离位前置标记。然后,潘教授介绍了罗斯语中的“SE”用于对比,指出“SE”是一个类似于英语“self”的表示自反意义的附缀,还能附着在动词上,用在不同的句式中,如反致使句、内在自反句、逆动句、非人称句和中动句等。他还给出了“SE”在罗斯语中的例句。接着,潘教授指出可以参照罗斯语“SE”的研究思路来研究“给”,并结合前人研究和实例探讨了“给”在八种句式中的分布。他指出,前人已经研究过“给”在的把字句、被动句、非宾格不及物动词句和受事主语句中的使用,这四种句式分属于三种句法变化:逆动化、被动化和中动化,“给”在这些句式中都附着于动词前,是句法标记,但“给”还能出现在其他四种句式中,其功能尚未明确。最后,潘教授探讨了次“给”的功能问题,指出“给”在八种句式中具有同一性,是个典范附缀;同时在不同句式中又有不同的句法标记功能;“给”还具有上位功能,即“给”是谓语动词所带的宾语离位前置标记,这是“给”不同于“SE”的主要特征。他还指出,句法变化和动词语义是允准“给”出现的充要条件。讲座结束后,听众踊跃提问,潘教授一一作了解答。
潘海华教授的整场讲座条理清晰,视野开阔,以语言事实为依据,论证充分,听众受益匪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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